9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账户。据了解,大家熟知的“车智汇”就是广州亚美公司旗下品牌。
经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法院认为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对广州亚美公司等13家公司在银行、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19个金融账户予以冻结。
据了解,近年来车智汇方面头顶“工信部支持”、“国家唯一指定车联网产品”等多项光环在市场上大肆传播,2016年亚美科技被纳入为国务院发改委重大项目建设库,发改委也把大量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亚美公司。
此后更是入围了国家“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在如此众多的“光环”和“财富”诱惑下,车智汇号称吸引了达500万名会员。
事实究竟如何?
据相关人士表示,在十三五规划中确有“车联网”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亚美公司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和支持。
此外,所谓的工信部支持也存疑,有网民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信箱留言询问,亚美科技是否获得了工业信息化部的某些授权,是否是工信部唯一指定车联网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回复称,车联网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产业,不是单一产品或项目,对亚美科技公司相关情况不了解,我司未委托其开展项目,也从未推广车智汇产品或工程。
在微信公众号“车智汇项目”2019年2月发布的题为《公安、武警、安监局等公车都在安装车智汇,你还在怀疑?》一文显示,称辽宁省已经采用亚美科技公司的“智能交通信息管理定制化解决方案”,将10000多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平台。据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利用政府文件背书,此举至少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而就在近日,网上一题为“宁夏车智汇享受警车开道!”的视频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视频显示,50多台喷有“车智汇”广告字样的车队在道路上行驶着,边上也确有交警车辆在跟随。
但随后当地公安交警大队就此事通报称,交警开道属于误读,系交警的正常执勤活动。就此已正式通告车智汇删除视频,消除影响。
而在该事件之前,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视频频并@广元检察,称车智汇在朋友圈传播,问询是否参与了车智汇的项目。广元检察回复称,“检察院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于7月份安装了车辆定位装置,此为车智汇公司安装人员私自拍摄,并擅自在网络传播。现特此澄清,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与该车智汇公司无任何关系。
车智汇多次涉嫌“传销”
2019年5月,“车智汇”涉嫌传销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长沙市政府特地设立专项打击传销执法行动,成功将两个涉嫌传销的“车智汇”窝点捣毁,抓捕教育涉嫌传销6人。
2018年8月2日,武陵区法院认为,武陵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冻结广州亚美公司的两个支付宝账号以及四个腾讯财付通商户号上的资金及绑定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
2018年6月20日,长江信息报也报道过“车智汇”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2018年4月,湖北松滋市公安官方微博通报了湖北车智汇项目的网络传销活动。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车智汇官网上公布了其近年来多个荣誉信息,包括“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等。目前车智汇还申请了14项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外观发明专利。
那么,近年来甚嚣尘上的“车智汇”,究竟是传销,还是先进产品,亦或是两者兼有呢?
车智汇如何运作?
“车智汇”频频被爆出有传销嫌疑,这到底是为什么?咱们要先从它采用的经销模式着手分析。
据广州亚美公司称,其代理商共分为七级分销,包括经销商、区县代理、金牌区县代理、市级代理、金牌市级代理、省级代理、金牌省级代理,做得特别好的还可以晋升为广州亚美公司的股东。每一级别的代理商的代理要求和级差奖励也是不同的。
“车智汇”的这种不同寻常的经销模式,第一步,要求经销商首先必须花1431元钱购买“车智汇”。
第二步,成为用户之后,凡直接推荐他人购买“车智汇”,推荐人可以获得430元,被推荐者在推荐其他人员购买使用“车智汇”,第一个推荐人还可以获得86元。
如果成功推销出了15单,除了每单430元之外,还可以另外得到86元。而且,级别越高,下线人数也越多,能拿到下线额外的奖励也越多。
看到这里,有不少熟知法律法规的朋友可能忍不住要说话了。这种以拉的人头数目来计算报酬,收取会员费集资的形式,会不会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呢?
哪些行为属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与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相关法规和车智汇这种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变相收取会员费的形式做对比,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车智汇屡屡涉嫌传销了。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种经济模式层出不穷。在汽车后市场中,不法分子会借助这些新的经济模式来蒙蔽消费者的眼睛,从而进行非法传销的行为一直存在。
消费者、经销商必须擦亮慧眼,切不能盲目加入,必须从权威的法律法规入手,分辨其是否是传销组织。
此外,提醒各位:天上不会掉馅饼,掉的只有陷阱。一切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都不要碰。在汽车后市场中,不论是汽修门店还是经销商,一定要踏踏实实提升服务,创造价值。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和专业知识,来打动用户,留住用户!